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门诊医疗待遇有那些规定?
(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主要由个人帐户支付,原则上实行包干使用。 个人帐户的划入基数是本人的缴费工资或退休费。市本级和市辖三区的划入比例为:
(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主要由个人帐户支付,原则上实行包干使用。
个人帐户的划入基数是本人的缴费工资或退休费。市本级和市辖三区的划入比例为:30岁以下的划2.5%,31—40岁划2.8%,41—50岁划3.2%,51岁以上和退休人员划3.5%。对于特殊慢性疾病需长期药物依赖的可按规定申请特殊慢性疾病门诊补助。
(二)属于下列病种的特殊慢性疾病,可申请特殊门诊补助。
1.具体病种:(1)糖尿病并发心、脑、肾合并症;(2)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存在轻度、中度运动障碍、智能障碍,生活可以自理);(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心功失代偿(心功能Ⅰ到Ⅲ级);(4)高血压Ⅱ期以上合并有心、脑、肾损害;(5)甲亢病伴心脏损害(心功能Ⅰ到Ⅲ级,碘[131I]化钠治疗除外);(6)银屑病(轻度);(7)帕金森氏综合症(生活可以自理者);(8)癫痫(部分性发作,常规脑电图检查有广泛异常,发作间歇期存在脑功能障碍);(9)过敏性哮喘(非急性发作期);(10)慢性肝炎活动期(轻度、中度肝功能损害);(11)重症肌无力(Ⅰ-Ⅱ型)。
2.呈办资料:属上述疾病的,需医疗保险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相关的疾病检查、检验报告单、本人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医保局审核确定后方可享受特殊门诊医疗补助。
3.报销金额:上述疾病在符合基本医疗报销范围的前提下,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全年统筹基金报销限额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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