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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入院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6-09-30 09:06本文出处: 南充东方医院
导语

尊敬的病友及家属您好: 欢迎你来到南充东方医院。为了保证您在本院顺利就医,维护您应有的权利,请仔细阅读本告知书。 一、合作医疗的病人在入院时,请您持首诊医师开具的入

尊敬的病友及家属您好:

欢迎你来到南充东方医院。为了保证您在本院顺利就医,维护您应有的权利,请仔细阅读本告知书。

一、合作医疗的病人在入院时,请您持首诊医师开具的入院证,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和合作医疗证,到我院医保办进行身份核对后再入院,保证本人以真实身份在本院接受治疗。在本院的一切医疗费用先由患者全额支付,出院时在住院结算处办完本次住院手续后再凭出院证、发票、费用清单、(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和合作医疗证、粮食直补卡或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到我院新合办公室报销。

二、合作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标准均参照(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执行。不符合规定范围的诊疗、药品、服务费用需由个人全额自付,不能报销:您可提醒经治医务人员,尽量使用合作医疗报销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等。

三、不予报销的项目及费用

1、不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范围)的医疗费用。

2、斗殴致伤、自杀、自残、吸毒、酗酒、整容、矫形、交通肇事、计划生育、职业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3、自点药品和医学检查的费用,与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费用和不符合处方用药的药品费用(排除性的诊断检查费用除外)。

4、其他凡因他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由造成伤害一方承担民事责任的(如替人打工、雇佣工等负伤,高空坠物造成伤害等同类型事件),所发生医药费用不得在合作医疗基金中报销。

四、外伤病人必须带上病历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合管中心。经调查审核后凭区合管中心相关手续才能报账。

五、您的权利和义务

1、住院医疗的补偿。

2、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及所需费用,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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